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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推出民警执法规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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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27 13:38:02 | 只看该作者 |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梁溪人家 于 2016-7-27 13:40 编辑


      查验身份证要不要出示警察证?当事人不配合执法怎么处理?在21日公安部举办的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上,全国公安民警首次通过视频形式,就当前基层一线民警面临的执法难点和困惑问题接受集中培训。
      此次视频培训主要围绕治安、刑事、交通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执法内容,从法律要求、处置流程、行为举止、策略技巧等方面,对民警在执法实践中具体应该怎么做、不应该做什么进行了直观演示。
      根据演示的执法规范,民警执法时应随身携带警察证,如执法对象质疑警察证效力,应明确告知警察证是警察法定的执法证件;在查验身份证时,如执法对象不配合,应告知其有义务出示身份证件并接受查验。没有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的,可以提供机动车驾驶证、护照等有效证件证明身份,也可以报出自己的公民身份号码、姓名等信息,供民警查验。
      当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遇到阻碍执法的行为时,要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固定证据,向围观群众表明警察身份,争取群众配合支持。如果执法对象或其亲友拖拽、缠抱民警,可采取拉肘别臂等相对安全的控制动作摆脱纠缠,避免拳击、抓头发、扭脖子等危险动作。
      记者了解到,此次推出的执法规范是对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细化,并对各地公安机关成功实践经验加以总结而成。在制定执法规范之外,公安部还将通过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和监督机制,让规范执法成为民警日常执法的自觉行为。
      公安部要求,各地公安机关要充分借鉴这次视频演示培训,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执法教育培训机制,教育广大民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,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、程序意识、权限意识,努力通过每一项执法活动、每一起案件办理,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。


来源:无锡商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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