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新吴区在流行病学调查期间,发现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的高某(男,19岁,陕西省宝鸡市人)故意隐瞒真实行程,且未主动采取隔离措施。 经调查,高某于7月19日自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前往柳州,于7月24日返回无锡。7月22日,我市发布《关于明确来锡人员健康管理要求的通告》(第26号),明确要求自7月21日起,7月10日以来所有经停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的人员,应当主动向所在社区、单位报备,并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高某在明知《通告》要求的情况下,仍不主动向社区报备,故意隐瞒真实行程,未主动采取隔离措施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高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、命令,在其按规定集中隔离期满后,立即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。 此外,高某同住人员焦某某(男,26岁,河南省平顶山人,住无锡市新吴区)在有关部门向其核实时,故意隐瞒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焦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、命令,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警告处罚。
警方提示 当前正处在抗击疫情关键阶段,公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。切莫出现不主动、不及时报告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,拒绝接受检疫、隔离治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。如有违反,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,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。 该上报上报,该隔离隔离,该检测检测 千万不要隐瞒真实行程! 千万不要隐瞒真实行程! 千万不要隐瞒真实行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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